刑事案件能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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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15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22日20:51:14 打印此页 关闭

    刑事案件可以在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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