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自己书写,也可以到民政局领取模板后填写。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基于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相关事宜的经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认可的书面协议。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并且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
如果自己不知道如何书写,也可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模板进行填写。在填写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咨询。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部分,离婚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且需要经过冷静期等。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是能变更的,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如果在领取离婚证之后变更的,只能是在具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时,向法院起诉变更。